近日,北京網路法院審理了兩起備受關注的案件,分別涉及AI生成聲音侵權和AI虛擬陪伴侵權,為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參考。這兩起案件的判決結果,標誌著我國在人工智慧法律領域邁出了關鍵一步,也為日益複雜的AI倫理和法律問題提供了新的解決思維。 Downcodes小編將對這兩起案件進行詳細解讀。
北京網路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,這是全國首例涉及AI生成聲音人格權侵權的案件。隨著人工智慧技術的快速發展,AI聲音、影像和影片開始廣泛出現,隨之而來的法律問題也日益增加。
案件的原告殷女士是專業的配音員。她發現,網路上出現了許多使用她的聲音進行配音的視頻,這些視頻使用了某某工坊的AI聲音產品。這款產品能夠將使用者輸入的文字轉換為對應的聲音,而殷女士的聲音就是其中之一。殷女士曾錄製過兩部有聲讀物,這些錄音被一家文化傳媒公司提供給了軟體公司,後者將錄音進行AI化處理,生成了文本轉語音產品,並由經銷商出售。最終,某某工坊所在的科技公司採購了這款產品,並在未經技術處理的情況下出售。
殷女士認為她的聲音權益受到了侵犯,因此將五家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停止侵權、賠禮道歉,並賠償60萬元的經濟損失。北京網路法院經審理認為,AI聲音具有可辨識性,應該受到法律保護。被告文化傳媒公司未經殷女士授權,對其聲音進行AI化處理並使用,構成侵權。而經營某某工坊產品的科技公司僅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。
法院最後判決文化傳媒公司和科技公司向殷女士賠償損失共25萬元。這起案件不僅展示了法院在處理新型AI技術引發的法律問題上的智慧和能力,也提醒了公眾和企業在使用AI技術時必須遵守法律,尊重他人的人格權益。

此外,北京網路法院也審理了一起AI陪伴案。原告何某是公眾人物,他發現自己被許多使用者設定成了虛擬陪伴者。這款記帳軟體允許用戶創建和添加AI陪伴者,並與之互動。何某認為軟體侵犯了他的權益,遂將軟體開發公司告上法庭。
被告公司辯稱,何某的圖片、表情包和個人化回覆文字都是用戶上傳和設定的,公司只是服務提供者。然而,法院認為被告公司不僅僅是提供技術服務,其產品設計和演算法應用決定了軟體的核心功能,因此應承擔侵權責任。
最終,北京網路法院判決被告公司向何某公開賠禮道歉,並賠償經濟損失18.3萬元、精神損失2萬元。這起案件再次強調了在網路虛擬形象的使用中,必須尊重他人的人格權益,尤其是公眾人物的形象,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可能涉嫌侵權。
這兩起案件的審理和判決,不僅推動了網路法治進程,也對AI技術的應用提出了新的法律挑戰和思考,提醒我們在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的同時,也要充分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。
這兩起案件的判決結果,為人工智慧技術在發展和應用中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,也警示企業和個人在使用AI技術時,必須遵守法律法規,尊重他人權益,共同建構健康有序的AI發展環境。 未來,隨著AI技術的持續發展,類似的法律糾紛可能會越來越多,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改進和司法實踐的不斷探索。